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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湖南省“十二五”县级医院临床科研能力培育项目建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1-02-17 00:0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湘卫科教处函[2011]02


各市州卫生局,有关单位:
    根据省卫生厅制订的《湖南省“十二五”县级医院临床科研能力培育项目实施方案》(见湘卫科教发[2011]01号)和《湖南省医药卫生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结合我省“十二五”卫生科技发展规划,为更好地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所确定的重点目标与任务,保证我省“十二五”县级医院临床科研能力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顺利开展,决定公开征集湖南省“十二五”县级医院临床科研能力培育项目建议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建议方向
    紧密围绕我省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紧迫性,从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技术能力的实际需求,以基层常见病、多发病为主要实施内容,通过技术研发、集成、转化、推广和应用来解决疾病诊治、护理、康复中的难点、难题。项目应立足于县级医院能力范围所能承担的疾病诊治、护理、康复工作,从临床实际工作中发现,以解决规律性、规范性和常见性问题为主。
    项目实施按照二年进行设计。在项目完成时,应在疾病诊治、护理、康复等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,疾病有效控制,提高疾病诊断率和疗效,减少并发症,缩短住院时间,减低医疗费用,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,提升临床实用型科研水平与能力等方面产生明显成效。同时,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人才队伍和基地建设,促进学科发展。项目建议征集的方向不包括疾病发病机理研究等基础研究、药物使用效果与副作用研究、高新技术和产品的研发、中医药领域的研究,主要定位在基层医疗服务应用研究和实用技术转化与应用。
    二、主要内容 
    项目建议应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,一是项目的目标与任务。主要是研究目标、研究内容、研究方法、任务分解和技术路线;二是预期成果及考核指标。项目的主要技术指标、项目预期成果和主要经济效益指标;三是人才队伍建设。通过项目实施培养学科带头人、技术骨干,建立合理的技术人才梯队等。
    三、报送主体
    《湖南省“十二五”县级医院临床科研能力培育项目》只面向我省县级医院,项目建议的征集对象也只面向县级医院临床岗位工作的有关人员,但三级医院、高等医学院校、科研单位的相关人员可以指导县级医院提出项目建议。项目建议一旦采纳,其指导人员可以作为项目指导老师,参与项目的申报、立项、研究和结题工作。
    四、报送方式
    由各市州卫生局科教科负责组织项目建议的征集与报送工作。各单位的项目建议须通过各市州卫生局确认后,由市州卫生局统一将项目建议材料和汇总表(格式见附件1、2)于2011年3月10日前报送省卫生厅科技教育处,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申请。联系人:王贝蒂  0731-84822087(传真)

附件1.doc        附件2.doc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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