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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开展病历质量专项整治活动

发布时间:2012-09-06 00:00

   为了规范我院病历书写行为,提高病历书写水平,重点解决病历质量存在的突出问题,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,我院从七月份开始,开展“病历质量专项整治活动”。
    这次活动的目标主要是消灭Ⅳ、Ⅴ级病历,杜绝因病历书写缺陷引发的医疗纠纷。
    为了搞好这项活动,医院成立了病历质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,组长由谷东阳院长担任,常务副组长为石亚群副院长,负责活动具体实施,副组长王燕平,成员有:颜红英张雪平贺胜、肖江梅。同时成立病历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,分内科片组和外科片组,工作小组根据活动方案开展工作。
    在8月份科主任例会上,院长谷东阳作了病历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动员部署,公布了活动方案并组织科主任先行学习;要求各临床科室随后组织医师学习卫生部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》、卫生部《电子病历基本规范(试行) 》、《湖南省病历书写规范》、《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制度》,并在业务学习记录本上记录备查;医院8月下旬对全院临床医师进行有关病历质量规范、制度的考试,按成绩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罚。
    按照活动方案,内科、外科两个工作组,定期组织对管辖的科室进行病历质量检查,检查形式有:院长大查房、电子病历环节质控检查、不定期抽查在架病历、抽查归档病历等。检查人员将建立专用记录本记录发现的问题,通过现场反馈、局域网短信平台及时向相关科室或人员反馈并督促整改,跟踪整改情况。每月督查情况汇总后向领导小组汇报,在每月科主任例会上通报并在医院局域网上公示。
    为了搞好这次病历质量专项整治活动,医务部每月将专项整治活动检查结果在《医院简报》上通报并记录个人档案,并执行较严厉的处罚规定,对Ⅲ级病历者每份扣罚200元,有3份Ⅲ级病历者当年不能评先评优;发生Ⅳ级病历者,专业技术职务低聘半年、发生Ⅴ级病历者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年,各项待遇按照低聘职务执行;有Ⅳ级、Ⅴ级病历两份(含两份)以上的待岗培训。
    对Ⅳ级、Ⅴ级病历的认定,由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提请领导小组最后审定,对不能评先评优和低聘专业技术职务者,提交党政工联席会议审议后执行。年底对科室病历质量进行综合排名,评出前三名科室分别予以5000元、3000元、2000元奖励,排名最后的科室给予3000元处罚;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要写出总结报告。
    通过开展病历质量专项整治活动,奖优惩劣,建立病历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,提高我院医疗质量、减少和杜绝医疗纠纷。(何安平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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