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科简讯
发布时间:2013-01-06 00:00
分享到:
11月28日凌晨5点35分,我院保卫科巡逻队中队长刘志和队员朱俊峰在当班巡逻时发现1名青年男子用外套包着一包东西从新大楼出来,行迹十分可颖,上前盘查时发现是一套电动车电瓶,中队长刘志和队员朱俊峰立刻将该人员控制起来并拨打110报警,5分钟后,公安机关将该名盗窃份子带走调查,当班民警并对我院保卫工作给出了高度评价。
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
